一家公司的成立,並不是用嘴說說就能完成的事情,而是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,經過一定的程式辦理,才能依法成立。那麼如果在香港成立公司,需要的什麼條件呢?

首先依照《公司法》規定,如果要成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,那麼首先要有符合規定的法定人數,比如董事長、總經理、公司秘書、財務部、行政部等各部門人員。其次是要有符合規定的公司章程和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。

在以上準備工作都做完之後,還要有合法的公司名稱、公司住所,更要有一定的組織架構,當然,為了擴大公司影響力和差異化,也會了方便工商部門監管,還要有完善的香港商標註冊。當這些程式都完成之後,一家公司就算成立了。可是這還只是一個空殼子,你還要有經營的產品,如果是生產類型的公司,要有生產設備、生產人員。如果是中間商,則要有完善的公司體系和銷售體系。總之,在公司成立之後,要將這個殼子填滿並真正運作起來,這才算是一家公司真正成立起來了。